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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浏览次数:


受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年度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2100537C
2.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年度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液体,乙酸钠含量≥20%,采购计划需求量约730吨/年。供货范围为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
(2)服务期限:供货期为自根据甲方生产实际需要日起(最晚不迟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招标人对中标人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后可进行续约,续约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最多续约一年)。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 1,387,000.00元),预算单价为1,900元/吨;本项目以每吨单价方式报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4)最高投标限价:1,387,000.00元,单价上限为1,900元/吨。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小写:¥27,000元)。
(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7)其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_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28日9:00起至2021年8月19日9:3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抚顺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11.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gczbjk7@163.com)的方式购买]:
(1)投标人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或者原件,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是乙酸钠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乙酸钠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不允许产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不允许同一生产商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最低价的为有效投标,如果同一品牌内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该品牌的投标人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辽宁抚顺)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辽宁抚顺)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3.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投标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14.特别提示: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会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规定的期间内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会员需先进行注册,通过交易中心审核成为会员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会员注册审核应致电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756-2538002、2538181、2538182、2538700、2538216。
(2)非会员注册应参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操作,该手册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处下载。
(3)投标人网上注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仅为网上报名、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查询中标结果公示之用,并不代表投标人后期开标、评标必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敬请投标人知悉。
(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应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包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分配的各标的(包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才能确保保证金正确到账。
(6)投标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
(7)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付出,账户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8)“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负。
15.有关此次投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顺市香洲区新城东路1号 邮编:113000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756-8132269
传  真:0756-8132748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 邮编:113000
联系人:刘海新
联系电话:0756-26668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113092(本账号非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3)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的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小姐、于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8018、2538702
传    真:0756-2538955
地址:抚顺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3

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7日

受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年度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2100537C
2.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年度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液体,乙酸钠含量≥20%,采购计划需求量约730吨/年。供货范围为抚顺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拱北水质净化厂、香洲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南区水质净化厂。
(2)服务期限:供货期为自根据甲方生产实际需要日起(最晚不迟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招标人对中标人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后可进行续约,续约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最多续约一年)。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 1,387,000.00元),预算单价为1,900元/吨;本项目以每吨单价方式报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4)最高投标限价:1,387,000.00元,单价上限为1,900元/吨。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小写:¥27,000元)。
(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7)其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_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28日9:00起至2021年8月19日9:3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抚顺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11.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gczbjk7@163.com)的方式购买]:
(1)投标人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或者原件,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是乙酸钠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乙酸钠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不允许产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不允许同一生产商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最低价的为有效投标,如果同一品牌内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该品牌的投标人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辽宁抚顺)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辽宁抚顺)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3.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投标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14.特别提示: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会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规定的期间内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会员需先进行注册,通过交易中心审核成为会员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会员注册审核应致电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756-2538002、2538181、2538182、2538700、2538216。
(2)非会员注册应参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操作,该手册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处下载。
(3)投标人网上注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仅为网上报名、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查询中标结果公示之用,并不代表投标人后期开标、评标必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敬请投标人知悉。
(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应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包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分配的各标的(包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才能确保保证金正确到账。
(6)投标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
(7)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付出,账户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8)“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负。
15.有关此次投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崇越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顺市香洲区新城东路1号 邮编:113000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756-8132269
传  真:0756-8132748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 邮编:113000
联系人:刘海新
联系电话:0756-26668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113092(本账号非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3)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的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小姐、于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8018、2538702
传    真:0756-2538955
地址:抚顺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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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8日